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武工商处[2016]61-1-5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现查明:当事人未公示2014和2015两个年度报告,已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经税务部门核实,2014和2015年度未进行纳税申报;经实地核查,未发现当事人在登记住所开展经营活动。 |
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营业执照。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22 |
决定机关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仲佑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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