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渝两江市监经处字(2019)5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1 |
决定机关 | 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家琪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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