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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钱塘市监他决〔2021〕10058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8
    决定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钱塘新区分局白杨市场监管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