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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尉(消)行罚决字〔2018〕0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籽棉堆大于行业标准规定的面积、籽棉堆垛防火间距不足、籽棉堆垛未苫盖阻燃篷布、两台消火栓泵不能手动启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72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24
    决定机关 尉犁县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