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时均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76834654
    执行依据文号 (2015)薛民初字第772号
    案号 (2015)薛执字第0132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民一庭
    执行法院 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9-16
    发布日期 2016-05-06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它规避执行,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洪方平借款本金200万元及利息(从2009年11月9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 二、被告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告山东亿诺工程轮胎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山东宏宇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均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