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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市越农(农药)罚决字〔2017〕第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许可从事农药经营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佰叁拾贰圆;(632元)处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圆整;(2500元)罚没款总计人民币叁仟壹佰叁拾贰圆整。(3132元)处罚执行方式及罚没财物的处置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09
    决定机关 越城区农水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