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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沙市监市监罚字〔2020〕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者销售产品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罚款:0.21408万元。三、没收违法所得:0.0881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9
    决定机关 大连市沙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武建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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