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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税一稽罚[2019]215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财人汇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你公司员工穆新福为报销差旅费及出差补助,取得徐州硕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虚开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32001623520,发票号码42236052,开票日期2016-10-22,金额17650.49元,税额529.51元,价税合计18180.00元。该发票已入账并作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以上违法事实合计补缴税款2727.00元。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决定处应补缴税款2727.00元1倍的罚款,计2727.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1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