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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库食药监药罚(2017)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业整顿2.处以5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7
    决定机关 库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