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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运罚决字[2018] 第33020351180000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行政处罚内容 2018年01月26日14时05分,宁波市海曙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宁波汽车南站巡查时,发现浙B.27583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经查,该车业户为宁波公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客运,当天陈建立驾驶该车载了二十七人从宁波发车驶往杭州,被查时未能正常播放相关安全宣传视频。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执法人员钱华荣、汪继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1-29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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