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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青市监处〔2020〕040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预包装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1.处罚款5千元整;2.没收未标注生产日期的麻辣龙虾尾49盒。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3
    决定机关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