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通(消)行罚决字〔2019〕20008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食材(饭菜、酒水等)的场所与员工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物上,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18 |
决定机关 | 通州消防救援支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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