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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西综执罚字〔2019〕第06090319091000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杭州霖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7月05日09时50分,我局三墩中队孙科、丁杰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杭州霖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底至06月初开始在西湖区三墩镇西湖区古墩路673号瑞博国际擅自占用城市绿地。队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后勘查并测量,所占用城市绿地共三处,一处长6.0米,平均宽1.0米,面积6.0平方米;一处长4.0米,平均宽1.0米,面积4.0平方米;一处长8.0米,平均宽1.0米,面积8.0平方米。合计占用绿地面积18.0平方米。所占绿地目前已硬化,铺有地砖,该绿地为居住区、单位绿地(一般绿地)。经查,当事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当事人于2019年08月01日向杭州市园文局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行政许可决定书(杭园文许可[2019]C074号)),同意其占用绿地12平方米。当事人对8平方米占用绿地进行了整改并恢复。当事人共占有绿地10平方米,未超出占有绿地12平方米的审批许可要求。当事人具有能及时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节,应当从轻处罚。2019年7月11日,本案经批准立案。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违法行为。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10
    决定机关 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