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运政罚〔2020〕16J24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1月16日10时10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宁波绿源物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宁波绿源物流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份发生了一起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企业拖延不报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其行为拖延不报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27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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