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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淄博税稽罚[202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行政处罚内容 对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的增值税93,558.6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6,549.11元,企业所得税204,298.75元,处以应缴未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共计152,203.3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4
    决定机关 淄博市国税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