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0122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2019年12月25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显示1号楼1F成型车间制砂壳岗位1、2和处理车间喷砂岗位矽尘检测结果超出国家卫生检测标准;2.2020年度新招员工227人,未能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依据《中华人名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二条第(一)项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4
    决定机关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