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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澄市监案字(2020)18-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办理变更登记擅自变更经营范围,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5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9
    决定机关 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