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巨量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900MA****FC7R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初8327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粤1972执945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0190613417】。一、双方一致确认:被告东莞市巨量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郑仁安尚欠原告东莞市通纳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加工款221232元。二、双方一致同意:被告东莞市巨量精密五金科技有限公司、郑仁安于2019年8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上述加工款,以了结本案纠纷。三、若两被告按照以上协议按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自愿放弃其他的诉讼请求,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终结,双方均不得在本调解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外,再向对方提出其他权利义务主张。四、如两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加工款的,原告有权按照加工款221232元(减去已支付的部分)、律师费3000元以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尚欠加工款为本金,从2018年10月1日按中国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五、本案诉讼费共4023元,其中受理费2382元、保全费1641元,已由原告预交,由两被告负担,于2019年8月1日前支付给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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