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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四季本香(深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LJ9G
    执行依据文号 深宝劳人仲[新桥裁[2020]377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119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日期 2021-06-22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02627148】。一、被申请人于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6月28日期间工资人民币9666.67元 二;本仲裁裁决书为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2020年11月5日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