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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肇环四罚字[2021]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14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30
    决定机关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