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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银保监罚决字〔2020〕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违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二)贷前调查不尽职,向偿还能力不足的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
    行政处罚内容 对湖北仙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予以罚款55万元;对责任人张琼良、邹贤珍、邱新祥分别予以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9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秦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