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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鄂银保监罚决字〔2018〕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未对超比例质押股权的股东限制表决权;(二)贷后管理不尽职,导致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28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万君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