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通市国土资(开)处罚字[2018]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6469平方米。2.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即16469平方米×3元/平方米=4940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03
    决定机关 通化市国土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