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通市国土资(开)处罚字[2018]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占地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6469平方米。2.对非法占用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的罚款,即16469平方米×3元/平方米=49407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9-03 |
决定机关 | 通化市国土资源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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