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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哈尔滨龙升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毅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2570018-9
    执行依据文号 (2009)香民三初字第511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14)香执字第000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4-01-17
    发布日期 2014-12-18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哈尔滨龙升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代亿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原告王兆福、汪廼琴借款人民币200000元,于2010年1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二、被告哈尔滨龙升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时代亿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双方约定给付原告王兆福、汪廼琴合同期内利息15360元,给付原告王兆福、汪廼琴合同期外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年利率10.18%,自合同届满之日起至借款全部还清时止的利息; 三、案件受理费4945元(二原告已预交),本院减半收取2473元由二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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