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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晋城税稽 罚 〔2019〕 1000045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行政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9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