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裕城法﹝环卫﹞罚告﹝2020﹞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徽海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涉嫌随意堆放装修垃圾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6月28日,安徽海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在六安市裕安区丽康路上有随意倾倒、堆放的装修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8-01 |
决定机关 | 六安市裕安区城市管理行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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