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人社监罚字[2020]第1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对该单位罚款人民币15000元,限你单位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内到中国建设银行日照市东港支行(地址:日照市海曲中路63号)缴纳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09 |
决定机关 | 日照市东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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