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社会心理服务用人体行为图像采集装置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2022031868.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213299361U 公开(公告)日 2021-05-28
申请公布号 CN213299361U 申请公布日 2021-05-28
分类号 F16M11/28(2006.01)I;F16M11/10(2006.01)I;F16M11/16(2006.01)I;F16M11/42(2006.01)I;F16M11/04(2006.01)I;F16M11/18(2006.01)I;G06K9/20(2006.01)I;G16H40/60(2018.01)I 分类 -
发明人 张玲;杨东;朱晓平;高蓉;余嘉元 申请(专利权)人 南京励智心理大数据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乐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娄淑贤
地址 210031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19号星智汇商务花园14-2栋8楼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属于健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社会心理服务用人体行为图像采集装置,包括底座与图像采集设备,套杆内部套设有支撑杆,台阶孔内部固定连接有弹簧,弹簧固定连接有伸出台阶孔的T形锁件,套杆外侧竖直均匀设有若干与T形锁件相匹配的锁孔,支撑杆顶部固定连接有转动座,转槽左右两侧均设有内腔,支杆上端与图像采集设备固定连接,凹槽内滑动装配有与两个齿轮相啮合的齿条,齿条一端转动装配有与转动座螺纹连接的螺杆,螺杆一端伸出转动座固定连接有转动把手,本装置便于医生对图像采集设备的高度进行调整,且便于医生对图像采集设备的角度进行调节的同时,稳定性好,不会因为意外碰撞等因素导致图像采集设备的录制角度发生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