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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静处字(2019)第0620180043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0
    决定机关 静安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张伟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