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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柳城管鱼峰园林行决字〔2020〕第2L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于2020年10月19日09时47分在蟠龙路祥源领地销售中心以南20米处人行道上未经许可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十六、十七条,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拟责令立即停止侵害,处以人民币肆仟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0
    决定机关 柳州市鱼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