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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盱市监案字〔202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1020元;2、没收涉案的11盒药品(5盒瑞舒伐他汀钙片,2盒琥珀酸亚铁片,2盒调经益母胶囊,2盒苯扎氯铵溶液)。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0
    决定机关 盱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