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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浔市监处〔2021〕19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涉案标识为“樱崎”喷枪1只;2.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7
    决定机关 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