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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海市监处〔2017〕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药品监管案件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批号为160620的中药饮片柏子仁122.88kg;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337.65元;三、罚款:人民币52778.34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65115.9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08
    决定机关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尧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