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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黄(消)行罚决字〔2019〕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台州市黄岩海耀工艺品有限公司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案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台州市黄岩区院桥镇繁荣村的台州市黄岩海耀工艺品有限公司在厂区内的消防车通道上设置临时棚,占用消防车通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决定给予台州市黄岩海耀工艺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农业银行(帐号:19915101040096976020701)。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黄岩区大队 2019年11月20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0
    决定机关 黄岩区区公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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