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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文工商行处字[2017]00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未表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0
    决定机关 文昌湖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韩庆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