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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市兴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1070****209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0民初3652号
    案号 (2019)津0110执289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程林街中心法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0-14
    发布日期 2019-10-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天津市兴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天津鑫泰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程款3414700元; 履行办法:被告于2019年7月20日前给付原告500000元,于2019年8月20日前给付原告500000元,于2019年10月20日前给付原告1200000元,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给付原告1214700元。如被告未按期履行,原告可就剩余款项申请全部执行。被告并按所欠款项为基数,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直至款项全部付清止。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058元,由被告天津市兴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给付原告天津鑫泰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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