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巧烟处[2019]第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行政处罚内容 处以当事人邱尚超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总额:¥875.00.00元6%的罚款,即:¥52.50元(大写:伍拾贰元伍角整)。涉案物品处理如下:对当事人邱尚超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84mm红梅(软顺)25条,共计1个品种,总计25条,予以返还。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07
    决定机关 云南省巧家县烟草专卖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