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怀市工商鹤罚决字(2018)2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57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378万元和null,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7
    决定机关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周望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