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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字(2019)第0720190008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155826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4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冀忠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