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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永环执罚【2019】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三)项、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22
    决定机关 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