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009****189R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2072民初5257号
    案号 (2021)粤2072执1451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11-17
    发布日期 2021-12-1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11214621042】。综上,伛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缺席判决如下: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胡臻货款40676.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40676.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2月25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原告胡臻超出上述判项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6元(已由原告胡臻预交),由被告浙江绿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直接向原告胡臻支付。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