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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州环罚〔5〕〔202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案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对贵州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处壹拾万(¥100000.00)元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05
    决定机关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贞丰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