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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镇自然资规罚(2019)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宁波市镇海招宝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案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640平方米土地;2、拆除在非法占用的60平方米土地上已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3、没收在非法占用的580平方米土地上已建成的建筑物和构筑物;4、处所占的耕地491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非耕地14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2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壹拾元整(1771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23
    决定机关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海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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