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贵港市新时代运输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刘通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682111751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江新法会民初字第604号 |
| 案号 | (2015)江新法执字第01401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5-09-15 |
| 发布日期 | 2016-02-26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广东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15)江新法会民初字第604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贵港市新时代运输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付事故损失27655.97元给原告梁金田。 二、驳回原告梁金田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448元,由原告梁金田负担165元,被告贵港市新时代运输有限公司负担28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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