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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政罚〔2021〕03626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9月7日10时5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温州新附一医急诊门口边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CFT428巡游出租汽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刘立新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刘立新驾驶浙CFT428巡游出租汽车从瑞安安阳街道载客1人去往温州新附一医,到达目的地停靠下客时被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现场无法出示车辆道路运输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其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这是瑞安市长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1次违反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3
    决定机关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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