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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卫公罚〔202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湖州美居红旗酒店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给予警告,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9
    决定机关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