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庞青年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26627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津01民初53号 |
案号 | (2017)津01执67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7-01-12 |
发布日期 | 2017-12-13 |
已履行 | - |
未履行 | - |
省份 | 天津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中国农业机械化华北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中信银行天津分行借款本金5000万元,并以借款本金15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9月23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5.06%为标准计付),以借款本金3500万元为基数,字2015年12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复利(按合同约定利率4.785%为标准计付);2、天津雅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杨书德、张大伟对上述给付事项,在债权1000万元和相应利息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如果未按原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案件受理费291800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120417元由被执行人共同承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