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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浔综执罚决字(2019)第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对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7
    决定机关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