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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株天市监行处字〔2019〕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行政处罚(失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02
    决定机关 株洲市天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顾海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