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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连市监东罚字[2019]A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责任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40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08
    决定机关 东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法定代表人 吴付清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